西部網訊(記者 楊晏寧)近日,有網友在西部網民生熱線留言詢問,去派出所為孩子上戶口,卻被告知沒有結婚證無法辦理。“沒有辦理結婚證怎么給孩子上戶口呢?需要準備什么資料?”
對此,記者聯系該網友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,工作人員表示,非婚生育的孩子是可以上戶口的,主要看隨父母哪一方上戶口。
“根據公安部關于印發《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范(試行)》的通知第二十條,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,父親、母親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憑《出生醫學證明》、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、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,向父親或者母親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。非婚生育子女隨父親申報出生登記的,應當一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。"工作人員表示,若隨母親入戶,需提供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、母親的居民戶口簿,到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即可。
“如未辦理《出生醫學證明》的人員,在助產機構出生的,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在該助產機構申領《出生醫學證明》;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,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,向擬落戶地衛生健康部門委托機構申領《出生醫學證明》。”工作人員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