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于2019年12月22日分別自認購、代認購寶雞市軒苑尚城1-東-19-西、1-西-12-西 兩套房子,各交定金2萬元,時隔三年遲遲不見開發商動工,期間也多次詢問售樓部,售樓部答復再等等快動工了,實在等不及可以辦理退房,經過了解該樓盤是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始預售的,于是分別于2023年1月16日、2023年9月25日辦理了退房手續,至今已一年半多時間還沒收到開發商退款,期間也曾多次詢問售樓部留守人員,答復他們只是負責代辦退房手續,至于退款他說了不算得找開發商,錢是交給售樓部的,現在售樓部已人去樓空,兩萬塊錢對于我們普通老百姓來說不是小數目,上有父母體弱多病,下有子女上學要供養,現已無從索要,希望能得到民生熱線的幫助,幫我們要回老百姓的血汗錢!
寶雞市軒苑尚城一年半時間沒收到開發商退款
用戶_cXnr
2024-07-19 11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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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7-19 11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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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7-29 16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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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7-29 16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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寶雞軒苑尚城不退購房定金 寶雞市城管局答復 寶
寶雞市
2024-07-29 16:46
寶雞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回復:網民您好,留言收悉,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:“軒苑尚城”項目位于寶雞市川陜路,由寶雞市隆鑫苑置業有限公司開發、銷售,屬于姜城村城中村改造項目,目前各項手續正在辦理過程中。
2020年5月,該項目在沒有取得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》的前提下存在擅自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違法行為被查處,寶雞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于2020年10月20日下達寶市城管罰字【2020】第170314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。2020年5月12日,寶雞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在該項目營銷中心外張貼了警示性通告。2021年8月,該項目在沒有取得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》的前提下存在擅自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違法行為再次被查處,2021年12月2日, 寶雞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下達寶市城管罰決字【2021】第01400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。
由于您未留聯系方式,執法人員無法調查取證,建議您與寶雞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及時聯系,聯系電話0917-3335370,我們將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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